《关于第一起PVP处罚的始末》
理性的思考,是时代的光辉。
起因:
- 一部落玩家,因野外被联盟多人(同级范围)联合击杀,发QQ群鸣不平。
- 该消息引起了剧烈争吵,大家各执一词,逐渐演化为对玩家的不爽。其中,一部落玩家和一联盟玩家,尤其针锋相对。
- 为避免无止境地争吵,GM禁止大家在QQ群吵架,要求大家去论坛举报或灌水。QQ群是吵不出结果的,这事情本身没有谁对谁错。
经过:
- 翌日,上述联盟玩家在野外被上述部落玩家击杀。部落玩家超过联盟玩家10级。
- 上述部落玩家承认自己是主观寻仇,并且愿意接受所有形式的惩罚。
- 上述联盟玩家、部落玩家,继续在QQ群发言截图辩论,GM撤回所有PVP的言论和截图,要求大家去论坛举报,走法定的流程,不要影响QQ群的安宁。
- 上述联盟玩家,不愿意去论坛发违规举报帖子,同时花费大量时间,在联盟公会里,反复说部落玩家和GM是亲友;联盟公会内很多玩家,大家一再劝他花1分钟时间去论坛发举报帖子,但是他不愿意去做,继续在公会反复发表部落玩家和GM是亲友及受到GM保护的言论。
- 不违反基本法的前提,玩家的言论自由是受到保护的,没有任何人有权利禁止(包括GM)上诉联盟玩家持续发表煽动性的言论。
- 上述联盟玩家经常扶持新人,是一个挺有口碑的玩家,所以他的言论也获得了很多人的相信,尽管他还是不愿意去举报;不少联盟玩家以及一些新进来的玩家,表达出了对这个服务器怀疑。
- 终于有一位联盟玩家,代替他去论坛提交了违规举报,并且第一时间告知到了GM。举报贴发出的同时,上述联盟玩家退群删号。
裁决:
- GM综合帖子、玩家、服务器日志,核实击杀记录,真实。
- GM询问当事部落玩家,得到该部落玩家的承认,是主观寻仇,并且越级。该部落玩家愿意接受任何程度的处罚。
- GM参考当时的情形,做出了 中度惩罚 裁决,基于以下考量:
a) 该部落玩家知法犯法,主观寻仇,超越10级击杀小号,属于恶意的。
b) 联盟这边舆论混乱,很多玩家在被煽动之下,观望GM和该部落玩家是否是亲友(该部落玩家,在QQ群有大量的聊天记录,以及与GM的互动),根据裁决的结果,决定是否继续留在这个服,一些急躁的玩家已经失去耐心。
c) 委员会还没有正式成立,过渡阶段GM执行裁定,同时大量混乱的舆论,十分影响玩家的心情,GM执行了快速裁定的决定。
申诉:
- GM的裁决,引起了部落玩家以及部分老玩家的忧虑,觉得这个中度惩罚 1个月的封禁过于严厉。
- 候选委员 返璞归真,正式在论坛申诉板块提出申诉,同时在候选委员群里提出异议,本次GM的处罚,没有依照法律,依据:
a) 当事部落玩家只是违反法则第7条 恶意击杀 玩家一次 并无其他违反基本法的情况,首次违规,根据法则的解读应该使用 轻度惩罚。至于恶意,无论是主观寻仇,还是偶遇击杀,都是同等主观属性,并不适用于客观量刑。
b) 舆论舆情,会带来很大的压力,但是不能因为舆论舆情而左右量刑。
c) GM要以基本法为准则对玩家进行处罚,不能以自己的主观意识强行增加违规玩家的量刑。不然就是违反法则16.
3. 候选委员 返璞归真,在候选委员群里 发起投票,根据法律,这次违规只适用 轻度惩罚,由候选委员集体决议。
4. 候选委员 返璞归真 提出的申诉,候选委员群内经过了充分地讨论,分别发表了各种各样的观点,从法理上,从情理上,从当前服务器现状上等等,各有各的道理。最终大家形成共识,并通过投票得到体现,就是:只有法治,才是准绳。经过一天的投票,现阶段候选委员总共31人,9票赞成调整处罚为 轻度惩罚,3票弃权;根据投票结果,修改裁决为 轻度惩罚。当前法规的解读,初次违规,不应该立即进行中度惩罚,而应该是轻度惩罚。根据投票结果,请GM修改裁决为 轻度惩罚。
5. GM根据候选委员集体决议,修改裁决为 轻度惩罚。
后续:
- 当事部落玩家还在服里继续玩,他在安静地玩小号,也许你的同伴就是他。
- 当事联盟玩家退服删号,但是不是有回来不清楚,因为这个服是来去自由,想来就来,想走就走。
- 候选委员会内通过自荐,成立了常务组代理委员(后续会进行正式选举流程),遇到类似情况,会参与到事情的调查、组织、进而裁决,避免GM因个人因素,没有合适量刑。
- PVP事件造成了一定的风波,一些人选择了退服,更多的人自己选择理性思考,以及积极地参与到了基本法的讨论,了解法治的初衷和意义。部分玩家通过参与提案来加入到了候选委员会里一起共治。
- PVP事件,让法则的细节得到更多讨论的同时,也归纳出了很多具体的细节,详细可查看 官网 》 论坛 》 玩家建议。
- 欢迎更多玩家,或自荐,或参与社区建设,来参与到候选委员会里,如何参与 查看 官网 》 玩家共治。
- 欢迎大家在文章底部留言,或者去论坛发表见解。
相关法则:
- 7 基于第二法则,禁止大号恶意击杀小号(超越10级),同级之间PK禁止恶意守尸,影响正常的游戏体验。(适用轻微、中度、高度惩罚)。
- 12 基于第二法则,禁止在游戏中辱骂他人,鼓励就事论事,不鼓励以语言攻击对方,确实要发泄情绪可以去论坛灌水或举报违规。(适用轻微、中度、高度惩罚)
- 13 基于第二法则,禁止在QQ群、微信群点名道姓、间接影射并进行语言上的质问或批判,大家来玩游戏是寻求一个放松,不要给双方有压力。严禁在没有玩家同意的情况下,对玩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人肉,任何试图曝光或人肉玩家身份的行为,都会被重点关注以及打击,这是红线是底线。(适用轻微、中度惩罚、高度惩罚)
- 16 基于第四法则,任何人包括GM和管理委员会,不得以主观理由对玩家施加惩罚。任何裁定,必须有法可依;没有现行可依照的法则,那任何裁定无效。第四基本法的存在,是保障玩家最基本的利益,保护玩家避免被任何个人以主观情感而伤害。这是为了保护所有人。
法则是需要持续完善的,法则完善按照一个立法程序:提议,求证,投票,最终决定是否立法。
1 玩家做出提议,提议对什么行为设定允许或限制,提供自己的理由和主张,最好提供一些相关引用(比如国服是不是也有类似的限制)及证据(有文献证据,不是人云亦云,不是记忆),正式在论坛里提交给管理委员会。
2 管理委员会进行审阅,进行求证,进行调研,进而论证合理性。
3 管理委员会组织玩家社区进行公投,了解社区意愿。
4 管理委员会参考公投的结果,进行最终裁定,是否正式立法。